4.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,典价5000元,典期20年。1992年典期届满,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,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,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?
A.5000元
B.3万元
C.1.25万元
D.1.5万元
这是一道关于典权回赎的法律问题。首先,我们需要理解典权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,然后基于这些信息进行推理分析。
典权是指承典人支付典价,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,并进行使用、收益的权利。在典权关系中,出典人是在一定期间内将不动产交付承典人占有、使用、收益,并收取典价的一方;而承典人则是向出典人支付典价,在典期内占有、使用、收益不动产的一方。典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,在典期届满时,出典人有权以原典价回赎典物。
现在,我们根据题目中的信息进行推理:
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,典价为5000元,典期为20年。
1992年典期届满,甲希望以原典价5000元回赎房屋。
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。
接下来,我们分析各个选项:
A. 5000元:根据典权的法律规定,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有权以原典价回赎典物。因此,甲有权以5000元回赎房屋。
B. 3万元:这是乙主张的现价,但并非回赎典物的法定价格。根据法律规定,回赎价格应为原典价。
C. 1.25万元:此选项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,且与典权的法律规定不符。
D. 1.5万元:同样,此选项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,且与典权的法律规定不符。
综上所述,根据典权的法律规定和题目中的信息,甲有权以原典价5000元回赎房屋。因此,正确答案是A选项(5000元)。